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及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,依法向省内23家种子企业颁发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。这一举措标志着山东省在规范种子市场秩序、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、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。
此次获得许可证的23家企业,经过了严格的材料审核、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,在资质条件、设施设备、技术人员、质量控制及生产经营能力等方面均达到了法定标准。许可证的颁发,不仅是对企业合规经营资格的官方认可,也为其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销售及进出口等业务提供了合法保障。
山东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和农产品生产大省,种业发展基础雄厚。该省持续深化种业体制改革,加大种业市场监管力度,旨在构建更加开放、公平、有序的种业市场环境。此次集中颁证,是落实种业振兴行动、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。一方面,它有利于引导种子企业规范经营,强化主体责任,提升种子质量和品牌信誉;另一方面,也有助于净化市场,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,维护广大农民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。
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覆盖了玉米、小麦、蔬菜、棉花等多种农作物种子领域。这些企业将承担起保障省内乃至相关区域优质种源供应的重要责任。相关部门表示,后续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持证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,确保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,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,切实筑牢种子安全防线。
此次23家种企获证,将进一步激发山东省种业市场的创新活力与竞争活力,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、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坚实的种业支撑。这不仅是山东省种业管理规范化、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,也为全国推进种业振兴、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贡献了地方实践经验。